各乡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,加快推进民法典实施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取消5项区级证明事项。
各乡镇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,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,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,不得继续要求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不必要证明和盖章环节;要加强协同合作,促进信息互联互通,切实做好取消证明材料的后续对接工作,确保相关事项平稳落实;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,强化信用体系建设,加大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力度,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,依法予以严厉处罚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,确保本本单位本系统取消和规范的证明事项全面落实,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,减少办事环节,提高办事效率,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。
附件:郧阳区证明事项取消目录(5项)
2020年10月23日
附件
郧阳区证明事项取消目录(5项)
序号 | 证明名称 | 证明用途 | 设定依据 | 实施基本情况 | 行使层级 |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| |||||
依据名称、文号及条文内容 | 效力层级 | 索要单位 | 开具单位 | 省 部 级 | 市级 | 县级 | 乡级及其他 | ||||
1 | 房屋拆除证明 | 证明危房已经拆除 | 开发区 | 村委会 | √ | √ | 政府部门内部网络核验或通过实地走访、调查核实查证 | ||||
2 | 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分户证明 | 用于户籍相关的事项 | 派出所、民政办 | 乡镇民政办 | √ | √ | 政府部门内部网络核验 | ||||
3 | 扶贫资金划拨证明 | 证明乡镇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| 财政所 | 镇扶贫办 | √ | √ | 政府部门内部网络核验或通过实地走访、调查核实查证 | ||||
4 | 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审批 | 用于精神障碍患者办理住院手续 | 综治办 | 镇残联 | √ | √ | 政府部门内部网络核验或通过实地走访、调查核实查证 | ||||
5 | 剔除贫困户证明 | 信息核查 | 扶贫办 | 乡镇政府 |
√ |
√ | 政府部门内部网络核验或通过实地走访、调查核实查证 |